上海建桥学院四期人才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勘察单位
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上海建桥学院四期人才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
3.建筑面积:约76500㎡。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须涵盖本项目相关内容,报价文件中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拥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注:投标文件需提供盖章版扫描件,原件备查。(资格初审项)
(3)投标人需在上海市具有服务队伍或技术支持力量,能提供完善的施工安装及售后服务。
(4)现场施工人员需有有效的资格证件。
3、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注:已执行完毕或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均认可,投标文件需提供盖章版扫描件,原件备查。(资格初审项)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 年11月4日至 2022年11 月11日,工作日08:30 - 16:00( 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邮件获取。投标人在规定获取时间内,拨打电话:021-68130027,在招标人通过邮箱(20079@gench.edu.cn)接收到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委托授权书扫描件后(需加盖公章)及资格初审材料,由招标人通过邮箱发送询价需求。
注: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单位,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委托授权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接受快递或邮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系人及固定电话、手机、电子信箱等信息。
(4)资格初审项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一份电子档版本。(投标文件要求装订、盖章并密封)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1111号上海建桥学院基建办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以澄清的形式发布。
2、中标结果将通过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3、投标有效期:60个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1111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1-68130027
邮 箱: 20079@gench.edu.cn
附件:委托授权书1-1: 委托授权书.docx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