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巩固校园交通综合整治成果,优化校园环境,便于师生出行,合理利用有限的停车空间。近期将对全校的废弃电动车、自行车(以下简称车辆)进行清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弃车辆认定标准
校内车身残破、落满灰尘、车胎无气、锈迹斑斑且长期无人使用及无人认领的车辆。
二、被清理的废弃车辆存放地点
1.被清理的废弃车辆将会被移至指定地点统一保管。
南区:南三与南五宿舍楼之间空地;
北区:教师公寓与北六宿舍楼之间空地。
2.被清理的电动车存放于北门西侧停车场。
三、时间安排
1.12月11日--12月24日:车主对疑似废弃车辆可自行清理,以免被误清理。(不在校的,可联系他人协助清理)
2.12月25日--12月31日:对疑似废旧车辆进行清理。
3.2024年1月1日起,认领被误清理的车辆。
4.2024年4月1日起,学校将公示废弃车辆并进行处置。
四、被误清理车辆的认领方法
若有车辆被误清理,请车主于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证件、购车发票及车钥匙到三教102室进行签字认领。
后勤保卫处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