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2024年寒假即将开始,鉴于当前校园开放管理及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需要,有序做好寒假期间在校学生留校住宿管理,现将有关寒假留校学生住宿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寒假将至,喜逢春节,阖家团圆的节日里,学校鼓励同学们离校返乡,与亲友团聚,共度新春佳节。确需寒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须由家长知情同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后勤保卫处审批备案,审批通过方可留校住宿。
(二)寒假期间学校将根据上海市及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留校住宿的学生需严格服从学校各项管理措施,根据要求进行集中住宿管理,在规定时间段进出园区、按时作息。寒假留校期间,留校 学生如违反校园管理规定,须按照校纪校规进行处分,同时将取消学生本人假期留宿资格。
(三)各学院应履行本学院寒假留校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寒假留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落实值班制度,明确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派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并随时掌握留宿学生动态。
二、留宿申请
(一)申请流程及要求
1.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的学生,父母知情同意后,由个人向学院提前申报,填写《假期留校申请表》(附件1)、《假期留宿安全承诺书》(附件2),并将申请表交到所在学院,获得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
2.各学院审核,务必向寒假留宿学生的家长核实情况并请家长确认同意学生住宿情况,确保留校住宿申请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填写《学生寒假留宿名单汇总表》(附件4)及《假期突发事件学院紧急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请各学院于1月10日前将以上所有申请材料的盖章纸质版交至后勤保卫处(学生事务中心410),电子版汇总发至邮箱872970507@qq.com,并确保学院寒假期间值班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可及时到校处理。
3.后勤保卫处根据申请为留校住宿学生临时住宿证(附件3)盖章审批。
三、住宿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封楼时间:根据本楼栋实际住宿情况于2024年1月22日前陆续封楼;开放时间以学校官网公布的开学时间为准。
2.集中住宿时间:根据留校学生人数协调确定统一集中住宿时间及住宿安排。
3.假期作息时间:进出管理、作息时间等制度将根据留宿情况另行通知。
(二)集中住宿地点
根据寒假修缮情况,统一安排集中住宿地点并及时通知,请寒假留校学生积极配合,提前做好准备。
(三)留宿学生管理
1.为了加强寒假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寒假留宿学生应准确填写《临时住宿证》(粘贴电子版1寸照片,填写除临时住宿寝室、编号以外所有内容)(见附件3),留校学生进出园区凭《临时住宿证》出入学生园区。
2.为保障学生园区住宿安全,寒假留宿期间将持续不定期开展寝室卫生及安全纪律的检查工作,请留宿同学自觉遵守寝室管理规定。
3.留校学生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借与或变相出租床位给他人使用,要保持良好作息,不能干扰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
四、注意事项
(一)未获批准在寒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学生,须在1月20日上午12:00前离校,以便学校做好寒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请各学院协助做好学生离校工作。
(二)凡是有学生申请留宿的学院,须配有值班教师,并保证值班教师电话24小时畅通,遭遇突发事件及时到校处理,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三)各学院督促寒假留校学生做好自我健康观察,如有人员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请立刻上报,及时就医并配合健康观察。
(四)离校前请学生打扫好宿舍卫生,关好门窗、水电,收拾好阳台衣物,生活垃圾请带到楼下垃圾桶正确分类投放,宿舍里不要存放任何食品等易腐烂、变质物品。
(五)个人贵重物品及重要证件等请随身携带。假期封楼期间原则上不接受回原宿舍取物品。
(六)假期内,如遇紧急情况可联系各二级学院值班老师或拨打后勤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21-68130024。
附件1:SJQU-QR-HB-521(A3)假期留宿申请表.docx
附件2:SJQU-QR-HB-522(A4)假期留宿安全承诺书.doc
附件3:临时住宿证.docx
附件4:学生寒假留宿名单汇总表(模板).xlsx
附件5:假期突发事件学院紧急联系人信息表.xlsx
上海建桥学院后勤保卫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