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SJQU-WI-JW-603(B0)),即日起启动2023级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学生可按如下流程进行操作:
1.学生首先确认自身是否具备转专业基本条件。曾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学生行为守则》的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或绩点不达标者,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学生(如中高职贯通等),不能进行转专业。(注:本学期末初审阶段新生没有成绩审核,故第二学期开学后如学生有旷考、补考、缓考均视为成绩不合格,如第二学期开学绩点未达到2.5(不等待补考成绩公布),即使通过转专业考核也视为不通过转专业考核,不允许转专业)
2.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请根据个人意愿、自身条件以及“各专业接收学生转专业人数、条件、考核方式一览表”(附件)内相关要求和内容,选择自己合适的专业;
3.学生在12月25日之前填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SJQU-QR-JW-622(A2)》,并将表格交到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处。各学院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名称 | 教学秘书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职业技术学院 | 陈老师 | 38128262 | 职院11-420 |
健康管理学院 | 王老师 | 68192015 | 健康1-245 |
国际教育学院 | 李老师 | 68198202 | 艺术4-306 |
教务处 | 沈老师 | 58137892 | 学生事务中心306 |
4.学生根据每个专业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备考。
5.转专业的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各接收转专业学院负责通知,考核完毕后,学院将通过人员名单和表格交至教务处后,教务处将在下学期初完成转专业操作,待允许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公示后,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可到转入专业学习。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2023级专科各专业接收学生转专业人数、条件、考核方式一览表.xlsx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