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鼓励全校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科研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学科建设、专业学位点建设做出贡献。根据原《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SJQU-WI-KY-006)的有关规定,经各学院、部门统一申报、科研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第11次全体会议评定、科研处公示,并经2023年第2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决定对我校教师在2022年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名单详见附件)。希望全体教职员工再接再厉,立足本岗,奋发图强,开拓进取,积极加入到科学研究工作之中,为学校的不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2022年第二批科研类获奖教师表彰名单(论文类).doc
2.2022年第二批科研类获奖教师表彰名单(专著类).doc
3.2022年第二批科研类获奖教师表彰名单(奖项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