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学〔2018〕9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加强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领导与协调,明确各单位、部门在毕业生离校工作中的职责与责任,共同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保证本届毕业生文明、安全、按时、有序地离校,现将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
专科:6月9日(周六)至6月26日(周二) 期间(含双休日), 每日8:30—16:00。(住宿暂时有困难的毕业生,通过申请后可延长至7月2日办完离校手续)
本科:6月9日(周六)至7月2日(周一)期间 (含双休日), 每日8:30—16:00。(住宿暂时有困难的毕业生,通过申请后可延长至7月6日办完离校手续)。
二、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注意事项
(一)离校手续原则上须网上办理,所涉单位主要包括图书馆、学生处、财务处、宿管中心及各二级学院(详见附件1、2)。
(二)毕业生须打扫好寝室卫生后,再至社区各值班室宿管员处,办理退宿手续及保险箱退租手续,建议以寝室为单位统一办理;宿舍内公共设施及物品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须按宿管部门核定价格予以赔偿。
(三)学生须亲自办理的手续:
1.欠缴学校各种费用者须至财务处办理缴费事宜;
2.借书未还者须至图书馆办理归还,若出现延期归还或丢失情况应履行缴纳违约金或赔款手续;
3.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办理好还款确认手续。其中,校园地贷款的学生按要求填写好《还款确认书》并交学生处;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按要求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网站(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
4.校园卡中若有余额,可至卡务中心办理退款。
(四)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须在离校手续办理结束后,由本人向教务学籍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结业证书或延长学习期限手续。
三、校、院审批离校手续的注意事项
(一)总体要求
1.各学院应加强对2018届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的教育,做到诚信、文明、规范、安全、有序地离校,并充分发动学生干部,协助做好离校工作。后勤部门要尽可能解决学生无序丢弃的问题。
2.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期间,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详见附件1)要选派专人负责,双休日要安排专人值班。
(二)具体事务
1.学生证注销:辅导员将学生证收齐,由学院院办统一注销(在学生证上盖注销章,学生证遗失的由学生本人出具书面说明)。
2.网上离校审批:除须学生亲自办理的事项外(参照上文第(三)条),其他事项均通过离校系统操作;待离校手续办理齐全,辅导员可代表学院审核通过。
3.毕业证书发放: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和毕业典礼结束后,辅导员可为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发放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4.门禁系统关闭:办理离校手续后,后勤保卫应及时关闭门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