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沪教委人〔2011〕94号)中“首次拟聘的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必须公示”的要求,我校2017年晋升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经过条件审查、学院(部门)初审推荐、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组考察,并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评议,在此工作基础上,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现决定对获得通过的思政高级职务岗位拟聘任人员进行任前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期间如对上述拟聘任人员有不同意见者,可来信、来电、来访。
( 联系人:人事组织处 张宁,电话: 58139498,办公室:图书馆S407)
上海建桥学院人事组织处 2018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