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要求,总结各学院各部门在推动我校十三五规划、实施卓越建桥计划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等方面做的工作,学校将于12月份进行二级单位和教职工个人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二级单位考核
(一)考核内容及评价方式
1.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的综合测评分数由两部分组成,一是《2018年上海建桥学院二级学院KPI考核方案》的KPI分值,二是学院年终交流汇报测评分数。KPI指标分值占85%,学院年终交流汇报测评分数占15% (在交流汇报测评分数中,校领导打分占40%,职能部门领导打分占20%,学院领导打分占20%,教师代表打分占20%)。
2.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的综合测评分数由三部分组成,一是《2018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的完成情况,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分数,三是职能部门年终汇报交流测评分数。《2018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的完成情况占70%,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结果占15%,职能部门交流汇报测评分数占15%(在交流汇报测评分数中校领导打分占40%,职能部门领导打分占20%,学院领导打分占20%,教师代表打分占20%)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二级单位在12下旬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上报时间和要求以校办通知为准)。
2.各职能部门在与二级学院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二级学院的KPI指标进行打分,要求客观、公正、有据可查。并在12月28日前将打分数据的纸质版和电子稿报人事组织处。
3.各职能部门根据《2018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12月25日前将自评分数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人事组织处。
4.各职能部门《2018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的自评分数经机关总支初审后,由校长办公会审核确定各职能部门《2018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的最后得分。
5.机关总支组织服务对象对职能部门的满意度测评。12月25日前完成。
6.2019年1月上旬举行二级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交流汇报。12月31日前二级单位将汇报PPT发人事处。(每个学院汇报15分钟,每个职能部门汇报10分钟)
7.2019年1月上旬或中旬,二级单位考核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中分别评定30%为优秀奖,其它均为鼓励奖)
8.2019年1月中旬,公布二级单位考核结果。
二、教职工个人考核
(一)考核内容
依据《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试行)》,对教职工师德师风、工作业绩、工作作风、能力建设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组织
在党政班子集体领导下,由部门领导组织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的教职工学年度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总结一年来在师德师风、岗位职责、工作作风、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表现和完成情况,填写《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考核表》和《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表》,有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的教师还需填写教学和科研统计表,附件中的《教师工作考核附表》和《科研成果统计表》作为参考模板,各学院也可以使用本学院的版本,这两份表供学院综合测评时参考,不需要交人事组织处,由学院存档保管。《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考核表》和《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表》需交人事组织处归入本人档案。
2.个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汇报。
3.民主测评。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意测验或民主评议,并形成群众测评意见。
4.考核工作小组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的情况,提出对被考核人的等级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3天,听取并处理教职工对考核结果的申诉,然后报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
5.教职工考核结果经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反馈给各学院和部门。各单位应将结果通知到每位参加考核人员,如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工作委员会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工作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通知到教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书面申请复核者,学校不再进行复核,考核结果进入个人档案。
(四)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部门教职工总数的15%,其他各档次由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实际情况决定。教职工个人考核工作请在12月20日前完成。
三、中层干部的考核
(一)考核组织
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分为三组,第一组:院长与副院长;第二组:总支书记与副书记;第三组:处室正副职。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一年来在师德师风、岗位职责、工作作风、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表现和完成情况,填写《上海建桥学院中层干部考核表》和《上海建桥学院中层干部师德考核表》交人事组织处。
2.分组进行交流汇报。
3.各考核组根据个人总结、汇报情况及平时表现,给出综合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四、五大奖项评选
今年年底,将继续评选优秀教学奖、优秀系主任奖、优秀辅导员奖、清云奖、雷锋奖,各大奖项的具体评选通知见附件,推荐名额及上报时间见下表。推荐候选人需当年考核等地为优秀。
奖项 | 推荐候选人比例 | 材料申报截止时间 | 负责部门 | 负责部门组织评审时间 |
优秀教学奖 | 专任教师人数的8% | 12月23日 | 教务处 | 12月23-30日 |
优秀系主任 | 系主任人数15% | 12月23日 | 教务处 | 12月23-30日 |
优秀辅导员 | 辅导员人数的15% | 12月23日 | 学生处 | 12月23-30日 |
清云奖 | 推荐名额商学院3人,珠宝学院、高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国际设计学院各1人,其他学院各2名,机关总支3人 | 12月23日 | 人事组织处 | 12月23-30日 |
雷锋奖 | 每个总支1名 | 12月23日前 | 人事组织处 | 12月23-30日 |
五、主要工作及完成时间节点
序号 | 材料名称 | 完成(上交)时间 | 责任部门 |
1 | 职能部门对二级学院KPI指标打分 | 2018年12月28日前 | 各职能部门 |
2 | 职能部门卓越建桥要点完成情况自评打分 | 2018年12月25日前 | 各职能部门 |
3 | 职能部门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测评 | 2018年12月25日前 | 机关总支 |
4 | 二级单位组织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 | 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 | 二级单位 |
5 | 推荐五大奖候选人名单 | 2018年12月23日前 | 二级单位 |
6 | 上交教职工考核情况汇总表及每位教师教职工考核表和师德考核表 | 2018年12月28日前 | 二级单位 |
7 | 二级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交流 | 2019年1月上旬 | 人事组织处 |
8 | 中层干部年度工作总结交流 | 2018年12月下旬或2019年1月上旬 | 人事组织处 |
六、考核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的考核工作,如在考核中出现虚假信息,将按照师德考核的有关规定处理。
2.请按照时间节点准时上交材料,所有上交材料需交电子档和纸质稿,纸质稿需签字盖章,电子稿发至07018@gench.edu.dn
本通知由人事组织处负责解释。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