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教〔2019〕6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学校的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本科专业设置和建设管理办法》SJQU-WI-JW-001 (A0)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新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专业申报的基本原则
1.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
2. 符合学校建设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办学目标、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前沿、特色、交叉、紧缺的基本原则;
3.制定与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方案;
4.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形成较为明显的专业优势;
5.有稳定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组织专家组,对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尤其是专业的人才需求进行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专业进行校内评审,最终确定拟申报专业;
3.拟申报专业在校园网公示。
三、材料提交
请各申报专业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专业人才需求论证报告、专业设置专家组评审意见三份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处。目录内专业申报请填写备案专业申请表,详见附件1,目录外专业请填写审批专业申请表,详见附件2。
(邮箱:18013@gench.edu.cn,联系人:朱霞,电话:58137898)
附件: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x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docx
上海建桥学院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