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办〔2019〕15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加强夜间校园管理,根据《值班工作管理办法》(SJQU-WI-XB-009),经研究决定加强平日夜间校园值班工作并试行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轮流值班,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值班时间:平日夜间。具体是指每周日晚~周四晚,即有教学活动(含晚自习)或有学生集中在校安排的晚间。
2.值班的目的:加强校园夜间综合管理,及时处理夜间发生的各项问题,深入基层,掌握夜间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防控安全隐患,促进良好的校风、学风。
3.参与值班的人员
(1)平日夜间值班由校领导轮流带班;
(2)具体值班的实施由全体中层干部、院处长助理和主要管理骨干共同参与。其中校部值班主要由机关职能部处的干部轮流承担,暂定每天安排2人。各二级教学单位值班由各学院(系)自行安排,主要应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办公室负责人或学生工作相关负责人组成,可以适当扩大至系级负责人或其它相关管理干部。
(3)值班安排应当事先公布,并主动接受师生的监督。值班人员排班表一般通过信息公开网发布,校领导带班安排和校部值班安排由校办负责编制公布;各相关条线、二级单位的值班安排应当在校办的具体指导下,自行编制并在本级网站专门的栏目中公布。具体由学校办公室确定发布的要求和规范。
4.值班的要求
(1)值班人员应深入校园(例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校门、宿舍、食堂、学生活动或体育运动场地),了解学校夜间运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排摸安全隐患。
(2)了解夜间学生学习、自修的情况。
(3)查处学生夜间违纪行为。
(4)参与学校统一安排的联合行动或突发事件的处置
请全体中层干部带头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责任,加强学生管理,确保校园夜间运行平安、有序。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19年12月14日
相关链接:夜间值班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