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20〕7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双师双能型教师认证管理办法》SJQU-WI-RS-041(A0)、《“双师双能型”教师认证申请表》SJQU-QR-RS-075(A0)、《学院申请“双师双能型教师”名单汇总表》SJQU-QR-RS-076(A0)内容发生更改。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双师双能型教师认证管理办法》SJQU-WI-JW-704(A0)
《“双师双能型”教师认证申请表》SJQU-QR-JW-717(A0))
《学院申请“双师双能型教师”名单汇总表》SJQU-QR-JW-718(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19年12月18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