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20〕14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SJQU-WI-XS-054(A0)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SJQU-QR-XS-089(A0)
《实验室基本建设项目专家评审表》SJQU-QR-JW-924(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0年4月24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