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规〔2020〕5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经2020年第三十七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对2020年下半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将A-1.1中的一个绩效目标修改为:生均获省部级奖0.045项。
将D-3.1中的一个绩效目标修改为:举办“桥见大咖”等活动不少于2场。
将D-4.2中一个绩效目标修改为:纵向科研项目立项经费与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立项经费总计达到210万以上。
将D-8.2中的绩效目标修改为:全校承担的社会培训人时数不少于7万。
C-4 的绩效目标中取消“签约率”。
A-2.1中的 “评定1-2个校内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和D-6.2中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质量评价”共2个绩效目标,本年度暂缓实施,移入下一年度。
二级学院KPI考核方案中,教师面中的“3.提高教师培训人次占教师总数比例”修改为:本年度各学院均不扣分。
对学生面“1.新生报到率”(本条不适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的评价方法进行如下修改:
①达到当年全校平均报到率或比前一年本学院报到率提高2%得10分;
②比前一年本学院提高1.5%或低于当年全校平均报到率0.5%得8分;
③比前一年本学院提高1%或低于当年全校平均报到率1%得6分;
④比前一年本学院提高0.5%或低于当年全校平均报到率2%得4分。
全校面中的“2.各学院固定资产利用率”不纳入本年度考核指标,本年度仅发布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评价报告;
全校面“6.二级学院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学生参与率”修改为:不低于20%(本条不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同时对“说明7.二级学院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学生参与率评分标准”进行如下修改:
考核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学生参与率 | 10分 | 0<参与率<10% (3分) | 10%≤参与率≤20% (6分) | 20%<参与率 (10分) |
以上调整事项自2020年12月14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