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教〔2021〕7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市教委民办教育处通知,现需要对2019-2020年的政府专项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检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2020年政府专项项目。
二、检查内容及形式
请各项目结合检查内容,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提纲如下:
(一)项目投入建设进展情况
1.各项目基本情况和2019-2020年投入情况。
2.目前项目所处的建设阶段,对尚未完成的项目应包括后续建设计划。
(二)预算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如预算编制内容是否符合财经制度规定;项目申报书是否按照评审部门的审定意见进行修改。
2.预算执行情况,如是否专款专用;预算是否已执行完毕,对未执行完毕的分析原因;是否按照修改审核后的项目申报书执行预算;对因特殊原因需调整预算的,是否报备。
(三)财务管理情况
1.专项经费是否存在列支工作人员劳务费的情况。
2.专项经费是否存在“突击花钱”、以拨代支、虚列开支等方式“套取”“提现”等问题。
3.专项经费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四)项目监督检查情况
1.是否已完成项目结项。
2.项目是否达到立项时设定的绩效目标。
(五)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
三、具体要求
请各项目根据检查要求开展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请于5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专项经费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交教务处黄海平,邮箱:15084@gench.edu.cn。联系人:黄海平,电话:68130032。
上海建桥学院
2021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