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21〕12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毕业生半年后培养质量报告》、《毕业生中期跟踪评价报告》、《严重不符合处理单》、《不符合处理单》、《供方质量反馈单》、《满意度汇总报告》、《雇主满意度调查报告》、《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四阶记录表单)、《年度质量目标分解表》九份体系文件和当前学校的实际操作不符。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毕业生半年后培养质量报告》SJQU-QR-ZL-108(A0)
《毕业生中期跟踪评价报告》SJQU-QR-ZL-109(A0)
《严重不符合处理单》SJQU-QR-ZL-110(A0)
《不符合处理单》SJQU-QR-ZL-111(A0)
《供方质量反馈单》SJQU-QR-ZL-112(A0)
《满意度汇总报告》SJQU-QR-ZL-113(A0)
《雇主满意度调查报告》SJQU-QR-ZL-121(A0)
《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SJQU-QR-ZL-201(A0)
《年度质量目标分解表》SJQU-QR-ZL-202(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1年4月28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