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教〔2021〕10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处室:
为推进我校上海市民办教育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建设,根据《政府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办法》(SJQU-WI-JW-905?)及项目执行进度安排,学校决定对2020年的政府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政府专项资金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验收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验收内容和方式
1.验收内容:
(1)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情况。包括设备采购及到位情况,经费使用及结余情况,项目内容增减及变更情况等。
(2)项目建设的成效。包括实验室使用状况、使用率;课内实践项目、独立设置的实践课和集中实践环节中相关项目进入实验室管理系统数据库情况;相关指导书、教学大纲和实践报告等教学文件的归档;配合开展第二课堂、科研工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2.验收方式:
根据立项书项目建设、实践教学、仪器设备和综合效益四个方面,采用现场答辩(汇报7分钟,互动交流8分钟)、查阅材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
三、验收的具体要求
1.对政府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和归档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项目验收材料按封面、目录、项目材料顺序整理。验收材料封面和目录见附件2。
2.对于设备更新项目,没有增加新的实验项目,按教学计划任务填写设备更新后开设的实践项目。
3.对于非实验室基本建设项目,相关实践教学材料无需提供。
四、验收准备的文件和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
2.政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3.验收总结报告(根据验收通知要求)
4.仪器设备购置付款审核表
5.项目经费使用清单(以财务处提供为准)
6.设备购置合同;实验室修缮合同;计划变更手续等。
7.实验课程(含实验实训项目)汇总表;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实验卡片等。
8.实验记录及实验人时数,建设前后教学水平质量对比,实验室开放制度等。
2.上海建桥学院政府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归档材料(封面及目录).docx
4.上海建桥学院政府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内容和要求.docx
6.上海建桥学院政府专项资金项目校内验收评分表(实验室建设类).docx
7.上海建桥学院政府专项资金项目校内验收评分表(非实验室建设类).docx
8.上海建桥学院政府专项资金项目校内验收专家组评审意见表.docx
(其中附件6-8由学校评审专家填写,仅供项目负责人参考)
上海建桥学院
2021年5月19日
(联系人:黄海平;联系电话:6813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