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规〔2021〕5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经2021年第3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对2021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将部门绩效目标(D-9-1-1)“12号学院楼年内开工,春节前完成桩基工程施工”变更为“12号学院楼春节前完成四期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及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2.将部门绩效目标(D-10-2-2)“完成学校下达的经营性指标”取消。
3.将二级学院KPI(D-10-4)“计划外学生人数达120人,实现收入1200万(本条仅适用于国际教育学院)”取消。
以上调整事项,自2021年11月8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