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早为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22年“互联网+”大赛校内选拔赛通知

2021-11-091545

创院发〔2021〕5号

各二级学院:

为配合国家科技创新创业战略部署,配合高校系统持续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校园“双创”升级。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上海教育大会精神,持续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为做好大赛的选拔组织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决定于2021年11月-12月组织开展2021“早为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22年“互联网+”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和赛组分类

1.大赛主题:数字时代?大学生创新创业

2.赛组分类

■数字产业化

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云计算、区块链、节能环保、网络安全、5G应用、健康医疗、智能驾驶、虚拟现实、航空航天、现代农业等

■数字社会

智慧交通、电子商务、智能化公共服务、数字城市与乡村、数字生活(智慧社区、数字化便民服务...)创新营销、旅游时尚、文化创意、现代服务(咨询、金融...)等

■数字生态

数据安全、数据应用、数据服务、数字体验等

■数字技术运用

人工智能、数据化、数据分析、区块链、数字营销、智能物联、产品、设计、运营、管理、财务、行政等

二、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并主要来自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同一名学生只能作为一个参赛项目负责人,但是可以同时作为多个团队的成员。

2.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必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使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研发制作,也可以是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之事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需提供知识产权或物权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可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各学院组织报名

1、参赛队伍自由组队,向负责人所在学院竞赛管理人提交参赛项目创新创业计划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写作参考”详见附件2。具体格式和内容不做限制,以描述清楚项目为原则。

2、请各学院竞赛管理人在11月26号之前将各学院汇总的创新创业计划书、2021“早为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登记汇总表,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姚瑶,18721433866)

各学院竞赛项目管理员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

竞赛负责人

邮箱

机电学院

李晶

10040@gench.edu.cn

商学院

刘美霞

02037@gench.edu.cn

新闻传播学院

戈智永

19262@gench.edu.cn

信息技术学院

陶珺瑀

20095@gench.edu.cn

外语学院

李婉婉

19238@gench.edu.cn

艺术设计学院

周鑫

19031@gench.edu.cn

珠宝学院

李晶晶

16038@gench.edu.cn

健康管理学院

曾榕玲

14039@gench.edu.cn

国际设计学院

毛蔚

iidc@gench.edu.cn

国际教育学院

蒋瑾

09052@gench.edu.cn

教育学院

赵嘉馨

13067@gench.edu.cn

创新创业学院

姚瑶

yaoyao20210302@126.com

职业技术学院

郑晨荷

15109@gench.edu.cn


    四、校内评选

    学校将聘请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邀请专家对一等奖项目进行一对一指导,择优参加上海市“早为杯”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高级别赛事。

 

附件:附件1:2021“早为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登记汇总表.xlsx

      附件2:创新创业计划书写作参考.docx


上海建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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