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21〕73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重点课程立项申请书》不符合现在的申报需求,已被分解成《校级重点课程申报书》(线下课程)、《校级重点课程申报书》(线上课程)、《校级重点课程申报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校级重点课程申报书》(社会实践课程)。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重点课程立项申请书》SJQU-QR-JW-029(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1年12月29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