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教〔2022〕12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我校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足球彩票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22〕3 号)文件精神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请各二级学院结合期末实验室工作,对所属试验中心、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自查
1.自查要求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整改,对不能自行解决的按程序及时申请处理,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2.自查内容
(1)各实验中心依据各自实际情况,参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版》,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消防、危化品存储、气体存放、机械电气、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设施设备安全,做好门、窗检查,实验室防洪相关工作。
(2)在疫情防控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假期运行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填写《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室假期开放使用备案登记表》(附件1),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学生开展实验须有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或教师现场指导,同时要继续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
3.自查及整改时间
各实验中心应于7月1日前完成实验室自查,限一周内(放假前)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并根据自查整改情况,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
4.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于7月8日前附件1(暑期需要运行实验室的学院需提交)和附件2提交至学生事务中心31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210@gench.edu.cn。
二、学校检查
教务处将联合后勤保卫处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于放假前组织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室假期开放使用备案登记表.docx
上海建桥学院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