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22〕15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1)因食堂商铺变更,《食堂餐饮360°量化考核分数统计表》文件内容时效性已过,与当前实际工作不适用;
(2)因《机动车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校园内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管理办法》文件内容重新整合到当前学校的现有SJQU-WI-XB-504《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文件内容中;
(3)因车辆通行证现改为学校官网信息门户中网上申请走流程,故原有表单《车辆出入证申请表》《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已不适用;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食堂餐饮360°量化考核分数统计表》 SJQU-QR-XB-501(A0)
《机动车管理办法》SJQU-WI-XB-533(A0)
《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SJQU-WI-XB-534(A0)
《校园内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管理办法》SJQU-WI-XB-535(A0)
《车辆出入证申请表》 SJQU-QR-XB-503(A0)
《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 SJQU-QR-XB-504(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2年10月10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