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学〔2022〕18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鼓励辅导员长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学生工作梯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根据《上海建桥学院星级辅导员评聘办法》有关精神及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2年度星级辅导员评聘工作,现将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在岗专职辅导员。
二、评聘岗位与比例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星级制度设立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星级总数,参照聘任条件,合理设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星级的结构比例。其中四星级不高于8%,五星级不高于5%。
三、评选条件
详见《上海建桥学院星级辅导员评聘办法》(附件1)。
四、评选方法和日程
2022年12月9日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上海建桥学院星级辅导员评聘办法》完成学院一至三星级辅导员评聘,并按四星级和五星级辅导员评聘条件推荐四、五星辅导员候选人;
2022年12月12-18日,学校组织四、五星级辅导员侯选人现场答辩,由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
评审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并经全校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评选和推荐报送工作,于12月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加盖公章的2022年度《上海建桥学院星级辅导员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学院,一份报学生处)和四、五星级辅导员申报表(附件3)及其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报学生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12030@gench.edu.cn,联系人:张莉、张茜,联系电话:68130993。
五、评选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星级辅导员评聘活动,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学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学院特点,加强领导,深入发动;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层层推荐,抓好落实。
六、表彰奖励
评出的上海建桥学院星级辅导员,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附件:1.上海建桥学院星级辅导员评聘办法.doc
上海建桥学院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