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22〕29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财务管理办法》、《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教学业务等五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四个文件内容统一整合梳理到新增文件《财务报销管理办法》SJQU-WI-CW-009(A0)中,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经费收支管理办法》SJQU-WI-CW-004(A0)
《差旅费管理办法》SJQU-WI-CW-006(A0)
《教学业务等五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SJQU-WI-CW-008(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2年12月19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