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委〔2023〕8号
经2023年第2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黄晓星同志任机关党总支书记(中层正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施荣瑜同志的机关党总支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沪建桥院委〔2023〕8号
经2023年第2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黄晓星同志任机关党总支书记(中层正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施荣瑜同志的机关党总支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