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内信访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与监督机制,提高学校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信访工作的公正、公开、高效和文明,切实解决师生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据《信访工作条例》《上海市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则》及市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要求,学校有关部门起草了《上海建桥学院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照规章制度编制程序,向校内各单位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7日,各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2345@gench.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上海建桥学院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二、可现场提交意见。(地点:图书馆行政中心S406,电话:021-58137788)
附件: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注:通过内部转送各单位)
上海建桥学院学校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