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教〔2023〕24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课程建设管理办法》(SJQU-WI-JW-006)、《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SJQU-WI-JW-004)等文件的要求,学校决定对2021年立项建设的市、校两级内涵建设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度立项建设的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校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校级重点课程,以及前期尚未完成验收(申请延期)的内涵建设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和标准
1.上海市重点课程
上海市重点课程由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验收,将从课程的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教学效果、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
验收资料包括:《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课程建设总结报告、课程教学改善历程报告(SJQU-QR-JW-015)及其他支撑材料,如:课程教学大纲(SJQU-QR-JW-033),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SJQU-QR-JW-011),课程考核方案(SJQU-QR-JW-331/332),课程网站建设及学生在线学习数据,各项教学成果(包括教材教参、教研论文、获奖证书等),教学效果数据(包括学生评教、学生获奖、同行影响、督导评教)等材料,装订成册,汇编模板可参考附件2。
2.校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
校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由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验收,将从项目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的质量、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效果、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
验收资料包括:《上海建桥学院重点教学改革项目验收表》、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及其他支撑材料,装订成册,汇编模板可参考附件3。
3.校级重点课程
校级重点课程由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验收,将从课程的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
验收资料包括:《上海建桥学院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SJQU-QR-JW-043)、《重点课程建设指标自查清单》(SJQU-QR-JW-040)、课程建设总结报告、课程教学改善历程报告(SJQU-QR-JW-015)及其他支撑材料,如:课程教学大纲(SJQU-QR-JW-033),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SJQU-QR-JW-011),课程考核方案(SJQU-QR-JW-331/332),课程网站建设及学生在线学习数据,各项教学成果(包括教材教参、教研论文、获奖证书等),教学效果数据(包括学生评教、学生获奖、同行影响、督导评教)等材料,装订成册,汇编模板可参考附件4。
三、提交材料
请将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电子版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的方式命名,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4日前提交给教务处袁静,邮箱:22150@gench.edu.cn。
延期验收的内涵建设项目需填写《上海建桥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5)。
所有资料请于ISO9001网站四阶表单-教务处下载,无表单编号的资料无格式要求。
3.上海建桥学院重点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材料汇编(模板).doc
上海建桥学院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