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1664
沪建桥院任〔2024〕16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陈苏婷现任职务试用期已满一年,经2024年第26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陈苏婷继续担任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