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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辞职申请》,本人签名。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
2.《SJQU-QR-RS-061(A1)--教职工离职审批单(修订版)》,本人签名之后,递交本表所列的各部门,请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交至人事处。
办理程序:
1.教职工本人签名书写辞职申请,递交所在学院、部门,请负责人签署意见;
2.获准辞职后,凭辞职申请至人事处审定;
3.在人事处领取《教职工离职审批单》,进入离职程序。
4.离职程序结束后,至人事处办理退工手续。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教职工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国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劳动人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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