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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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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工伤办理
工伤办理流程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环节。具备劳动关系的专职教职工伤认定所需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3.劳动合同文本(提交复印件,验原件);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提交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程序:1.工伤认定2.劳动能力鉴定3.工伤保险待遇办理期限: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72小时内报告人事处,开始进入工伤办理流程。不收费【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教职工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国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劳动人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可登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线上查询或拨打12333/12345进行电话咨询。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9599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2025-06-12
教职工入职手续
教职工进入我校办理入职手续。专任教职工1.录用通知书2.居民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3.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4.资历、资格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5.体检合格证(三个月内)6.近期一、二寸照(免冠白底正面彩照)各一张7.建设银行卡及复印件(自行办理)8.退工单或离职证明原件、复印件(在职人员)办理程序:1.教职工按《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2.人事处收集材料,开通工号及办理录用手续;3.教职工按办事流程前往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4.正式入职一个月内签订《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或《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劳务协议》,劳动关系人员办理社保手续。办理期限:当场办理。不收费【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教职工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国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劳动人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9599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2025-06-12
教职工开具在职或收入证明
教职工开具本年度在职证明及收入证明专任教职工1.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程序:1.个人提出申请;2.人事处核实教职工基本信息;3.开具相关证明。办理期限:当场办理。不收费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教职工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9599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2025-06-12
教职工人事档案的调档、核档及转移
教职工试用期结束之前需调入档案,离职后需办理转移档案的手续。具备劳动关系的专职教职工1.档案调入地或转移地的具体名称调档办理程序:入职手续完成之日起至试用期结束之日前,需将档案转入上海建桥学院保管且开具调档函;档案转移办理程序:自离职手续完成之日起,需将档案转移至下家单位(需下家单位开具调档函)或户籍所在地的就业促进中心。核档办理程序:具体事宜一人(事)一办理。办理期限:当场办理。不收费【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教职工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9599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2025-06-12
教职工退休办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按照规定参加上海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可以通过人事处办理退休。具备劳动关系的专职教职工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条件的人员需携带由户口所在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的《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原件);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4.填写《领取养老金方式确认表》,本人签名确认;5.符合条件的高级专家(以人社局认定为准)可以申请一次性“专加”养老金,具体情况一人一办理。办理程序:1.办理退休前一个月向人事处提交材料;2.人事处于退休当月递交材料至人社局窗口审核;3.下月起领取养老金,劳动关系终止,“五险一金”停缴;4.退休下月办理企业年金提取手续。办理期限:按实际办理期限为准。不收费【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教职工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国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劳动人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9599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2025-06-12
校内岗位调动及聘用的人员流动
校内岗位调动及聘用是指教职工在本校内调动个人现有的职位、岗位及聘用现任的职位、岗位。专任教职工1.《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动申请》,本人签名。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拟调入的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2.本人持有的学历、学位、职称、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办理程序:1.教职工本人签名书写《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动申请》(以下简称《调动申请》),递交所在学院、部门和拟调入的学院、部门,请双方负责人签署意见;2.获准后,凭《调动申请》至人事处审定;3.人事处请示分管校领导批准;4.批准后,在人事处领取《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动通知》,进入校内岗位调动程序。办理期限:获批准日起三个工作日。不收费【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教职工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9599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2025-06-12
教职工离职手续
教职工离职是指教职工因本人提出辞职或因其他原因由学校提出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教职工离开现有的职位,与我校不再保持工作关系、劳动合同关系。 教职工离职须办妥离职手续。教职工离职是指教职工因本人提出辞职或因其他原因由学校提出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教职工离开现有的职位,与我校不再保持工作关系、劳动合同关系。教职工离职须办妥离职手续。专任教职工1.《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辞职申请》,本人签名。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2.《SJQU-QR-RS-061(A1)--教职工离职审批单(修订版)》,本人签名之后,递交本表所列的各部门,请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交至人事处。办理程序:1.教职工本人签名书写辞职申请,递交所在学院、部门,请负责人签署意见;2.获准辞职后,凭辞职申请至人事处审定;3.在人事处领取《教职工离职审批单》,进入离职程序。4.离职程序结束后,至人事处办理退工手续。办理期限:当场办理。不收费【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教职工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国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劳动人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9
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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