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2019年年终考核工作的要求和教育部人文/科技统计的需要,科研处对本年度教职工的科研成果和立项课题将开展统计,以便对科学研究上取得优秀成果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学科建设和转型发展。现将2019年科研成果统计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统计时间: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统计类别:著作类、论文类、应用类(专利授权、实验报告、咨询报告、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案例作品)成果,课题类。
3、要求:
(1)凡纳入科研统计的所有相关信息均需由教师本人从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录入。
(2)凡经录入的信息,还必须填写相关类别的纸质统计表。
(3)考虑到科研成果的奖励,请将统计的文字表格、著作类或论文类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交本单位科研秘书复核,并经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于11月25日前统一上交科研处。
(4)本次科研成果的统计须经网上录入内容、所填文字表格、对应原件及复印件相符后,学校方可得以认定,作为各学院年底考核基础数据。
相关表格见附件。
2019年科研成果统计.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