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博士教师科研工作条件,鼓励其快速融入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对科研工作的积极促进作用,提高学校科研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SJQU-WI-KY-013(A0)相关规定,现开展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请工作。
一、申请人员范围
近两年内,新引进博士或新获得博士学位的专职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资助范围与额度
结合博士学位教师个人研究特长、学院的学科专业特色和重点科研方向,选择合适的课题申请。按照文件规定,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理工类科研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
三、项目周期
2年
四、经费申请要求
1.申请人填写《上海建桥学院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于2023年10月16日前交所在学院进行初审。
2. 各学院经初审通过后的项目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并填写清单后,于2023年10月23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校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09045@gench.edu.cn,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3. 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后,由科研处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对拟开展科研项目的项目内容及预算进行审议,并进行立项公布。
4.在填写申报书时,请参照《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中对于学术成果的规定,明确具体形式的学术成果及产出时间节点,中期考核阶段必须有一定量的学术成果产出,以此作为立项与评审依据。
五、考核与管理
参见《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SJQU-WI-KY-013(A0),相关申报表格请见ISO网站《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SJQU-QR-KY-027(A0)、《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开题报告》SJQU-QR-KY-028(A0)、《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中期检查表》SJQU-QR-KY-029(A0)、《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总结报告》SJQU-QR-KY-030(A0)。
六、其他未尽事宜
请咨询科研处邓科,联系方式:58139302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