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鼓励全校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参与学科建设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环境和学术氛围,提高我校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根据《鼓励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实施办法》,现对2023年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统计的具体要求如下:
1.统计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统计类别:著作类、论文类、应用类(专利授权、实验报告、咨询报告、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案例作品)成果,课题类、学术会议类。
3、要求:
(1)考虑到科研成果的奖励,请将统计的文字表格(著作类、论文类、应用类、课题类、学术会议类),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到外文检索的,需提供检索证明(原件)各一份提交本单位科研秘书复核,并经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于11月10日前统一上交科研处。
(2)各学院的科研成果由学院科研秘书组织申报,行政部门的科研成果由科研处组织申报,请直接联系科研处工作人员。
联系人:邓科 电话:58139302
附件1.外文检索模板外文检索证明模板.jpg
2.参加学术会议统计表学术会议情况统计表.xlsx
3.各学院专业学会(协会)任职情况一览表各学院专业学会(协会)任职情况一览表.xlsx
科研处
2023年10月23日